查看: 3815|回复: 4

南阳团队建设用书《非暴力沟通》读书心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8082_meitu_1.jpg 非暴力沟通读书心得




书已经收到有一段时间,前期由于忙于期末考试的复习,没有太多时间去精读,迟到的心得。就是一些自己简单的总结体会。


非暴力沟通的四要素就是:观察.感受.需要请求


·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曾经说,“不带评论的观察是人类智力的最高形式。”(第三章)

心得:


很多人其实无法做到观察而不评判,即使嘴上不说但内心还是会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做出评判。这种或许是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本能反应,但是事实这是你那样的吗?联系到我们的生活,在人际交往中,对于自己无法确认或者即使你确认了的事情,千万不要过分的去做出自己所认为合理的评价。或许过多的评价只会让你成为鼠目寸光罢了!

之前看过一段文字:

有些人有时下午睡觉,在下雨天不出门,早上晚起床,但他不一定是个懒惰的人。请在说我胡言乱语之前,想一想,他是个懒惰的人,还是他的行为被我们称为“懒惰”?                                                        ——鲁思·贝本梅尔

心得:


学校,有些学生总是见机跷课,作业不自己完成,但是他们一定是坏学生吗?我们自己只不过是通过一些表象得出结论,或许其中就有些同学在某方面有特长,为学校争光也是有可能的!(确实是这样的,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更多的是通过一些简单的观察去让他人了解你说表达的内容,而不是自己作为评论主体引导他人,那样容易让他人误解你。

·对于不中听的话的处理:(第五章)

1.认为自己真是犯错了。 2.指责对方   3.了解我们的感受和需要   4.用心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心得:非暴力沟通强调,感受的根源在于我们自身。我们的需要和期待,以及对他人言行的看法,导致了我们的感受。

    其实我们应该多角度看待问题,说话者既然提出了自己可能的缺点,必然是有目的的,而往往这里面暗含有“期待”的意图!但是大多数的人都不能控制自己的第一情绪,那就是因为大多数人不愿意从需要的角度考虑问题。


·怎样判断对方的感受是否已经充分表达呢?(第六章)_

首先,如果一个人觉得别人已经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他就会变得轻松。这时,我们也会感到放松。

另一个更为明显的标志是,他停止了谈话。如果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还有话说,就不妨问一句:“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我们无法给别人我们自己都没有的东西。有时,我们会发现自己没有心情去关心别人。一般来说,这反映了我们也需要得到关心。

心得:


我们在与人交谈中难免会碰到这样尴尬的境况,说话者在未表达玩自己观点时就被我们或者其他人打断,这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或许大家都遇到过上台演讲面对台下同学畅谈自己观点时,台下总会有些人交头接耳,或者站起来打断你,就你的某一观点进行辩论。其实这是一种特别容易激起愤怒情绪的行为。善于把控说话者的表达节奏,对你今后的学习,工作及生活很有帮助的!

四·对于“请求”(第六章)

首先,清楚的告诉对方,我们希望他们做什么。

其次,我们提出的请求越具体越好。

心得:我们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请求他人帮忙的情况,由于是有事麻烦人家,作为中国人都会含蓄的表达自己的请求,而实际上这是一中错误误导,我们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请求做的事变成了希望对发不去干那些事,自己希望干的事却没能清晰的表达,但这却会让对发产生厌恶的情绪,非暴力沟通就提倡大家有求清楚的表达,越具体越好,让听者知道你的困境,不是去抱怨你的多管闲事!





总结:作为麦友,我们每个人都有机会去参与到公益走访,物资发放,图展宣传等多样形式的公益活动中,而怎样去传达我们的爱心同时又让大家欣然就受是一门学问。走访过程中遇到孩子的需求,老师的烦恼,普通人的猜疑等问题时你如何处理,我认为这本书都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真心推荐给大家看看,因为不光是这些,我们自己的学习,工作及生活这个也是非常需要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占沙发!
发表于 2014-1-1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很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时间空间

确实,沟通的方法很有讲究~
发表于 2014-2-28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位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27 14:40 , Processed in 0.06973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