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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资助结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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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麦田发展速度太快,是麦田还年轻,我们在摸索中前进,在挫折中成长,热闹过后,我们现在征集最佳资助结对办法,大家畅所欲言。

所有意见由nigiel负责整理

发表于 2006-5-1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我不了解 我不知道结对是什么意思  不好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06-5-1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长安一片月在2006-5-12 12:51:00的发言:

麦民想资助有困难的孩子,本是件好事,这也是麦田计划的目的。但是,获取资助资格采用的方法真的太让人感慨了。

开始,大多人都凭“硬件”体力壮,先下手为强,进而演变加入了“群狼”等战术,对麦民来说,也是事出无奈啊!

我感觉,以这种方法来获得资助权,未免显得粗暴而又无序,同时也很伤人心的。就拿本人来说,5.1走访资助孩子的名单出来后,我看了很多遍,认真选了自己想资助的孩子,并规划怎么去帮助这些孩子。为了能达到目的,试验了几种回帖的方法,找出自己认为最佳回帖方式。同时为了增加熟练性,还不断演练。开锁时间快到了,我的心也在加快,额头、手心的汗也出来了。但是,到了八点,帖子开锁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帖子就是进不去了,眼看着时间在一秒秒过去……急得我满身大汗。过了几分钟,终于进去了,赶紧回帖(这个动作我不会超过2秒钟)。然后再回去看,已经“被排出一百零八名”之外了!一切全都成了泡影。当时沮丧的心情可想而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也一直受着这个情绪的影响。

现在想想,我们是不是该找个更好的方法?

我推荐的方法:对想资助的麦民统一登记,分类(好象难点),或按登记顺序,或按地区,对登记的人排名,已经资助的,暂不考虑,每人资助一名。每次资助前,将有资助权的人员名单公布,可多公布些,以便保证所有孩子都能得到资助!资助后,将下次人员名单公布。

不成熟的想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请大家提出自己的看法!

麦田是我家,壮大靠大家!

发表于 2006-5-1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新开一个版块  可以让大家知道孩子其相对应的资助人

比如说00001孩子  孩子的资料写在下面  资助人的名字和联系方法也在下面 如果有回访情况的话也可以写在下面

可以考虑就如同一个列表一样 都是以孩子为序  上面可以提供查询  但是帖子里面不允许回复  只能够浏览和查询  

这样是否对以后扩大方便一点列?  我也是刚刚想的  

发表于 2006-5-1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呀!小朋友有希望啦!

发表于 2006-5-1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胖鱼说的很好...
发表于 2006-5-1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胖胖鱼在2006-5-12 15:43:00的发言:

要不要新开一个版块  可以让大家知道孩子其相对应的资助人

比如说00001孩子  孩子的资料写在下面  资助人的名字和联系方法也在下面 如果有回访情况的话也可以写在下面

可以考虑就如同一个列表一样 都是以孩子为序  上面可以提供查询  但是帖子里面不允许回复  只能够浏览和查询  

这样是否对以后扩大方便一点列?  我也是刚刚想的  

大哥 有了呀

 

发表于 2006-5-1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胖胖鱼在2006-5-12 15:43:00的发言:

要不要新开一个版块  可以让大家知道孩子其相对应的资助人

比如说00001孩子  孩子的资料写在下面  资助人的名字和联系方法也在下面 如果有回访情况的话也可以写在下面

可以考虑就如同一个列表一样 都是以孩子为序  上面可以提供查询  但是帖子里面不允许回复  只能够浏览和查询  

这样是否对以后扩大方便一点列?  我也是刚刚想的  

大部分资助人是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联系方式姓名等信息的。

发表于 2006-5-1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库就有这些功能,但没有资助人信息。
发表于 2006-5-1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迷茫不是很了解。正在学习中。我会加油的~Fighting~像嘒星一样偂進嘚我~

[em23]
发表于 2006-5-1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安一片月大哥,以及其他提高回帖熟练程度,仍未得手,深陷悲伤的同志们:

山东地区五一走访资料正在整理中,近期即将上市.

可持有效礼物,登记排序.拒绝语言套瓷!

现已有麦民以夏利轿车一辆换取5个孩子的资助权.目前山东志愿社尚在讨论中.

孩子数量有限,欲资从速!

 [em01][em01][em01][em01]

[em05][em05][em33][em33]

发表于 2006-5-12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乱说话,教坏小孩子
发表于 2006-5-1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了
发表于 2006-5-12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旁观吧~~
发表于 2006-5-1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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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无论如何,都会有人有意见。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6-5-1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僧少粥多呢,又会怎样
发表于 2006-5-1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叶子久久在2006-5-12 21:49:00的发言:
那僧少粥多呢,又会怎样

第一:吃不掉的倒了

第二:放冰箱留下顿

第三:僧撑死

……

发表于 2006-5-12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7][em27][em27][em27][em27]……

喝完茶大家继续!

 

kmcy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5-12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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