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j1985zj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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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结束这个已经没有意义的讨论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我们有向总部申请 我们不可能单独行动

 二请你明确理解我所说的 ( 你说我出这样个计划是头脑发热 那么我告诉你 我是头脑发热 那么你可以去反映 让总部把这个事情拦下来!)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觉得这方案严重存在问题 为什么不去反应 阻止?  如果这样的事情存在 那么我就是这样一个神经! 

 三 现在你看到的是讨论的样子么? 还有你不要断章取义 ( 你说要把事情拿到论坛来讨论 但是你明白这是南麦的活动 不是整个麦田所有分社的活动 很多事情 1个人没有参与其中是不能体会到的  !) 这句话的意思着重点 大家会明白

四 再则,你说(我是没知道全部内情就乱发引发莫须有的风波???)这个话我好像没说吧(还有你所发表的题目 与事实差距很大 造成了有些莫须有的问题!)这是我的原话 要是你不明白 我解释给你听 莫须有的问题 指的经费过大 涉及人员等等问题  我承认确实不知道后来到此时你们的进展,但大家都知道我说的只是我知道的情况,只是希望大家就这么一个框架作个探讨. 那么请你语言运用的好一些 标明  计划在进行中 不明!要不然这样的误会会越来越大  到此结束 我不会再在论坛发表有关此事任何东西!

发表于 2009-6-2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zj1985zj014在2009-6-26 10:59:00的发言:

一 我们有向总部申请 我们不可能单独行动

 二请你明确理解我所说的 ( 你说我出这样个计划是头脑发热 那么我告诉你 我是头脑发热 那么你可以去反映 让总部把这个事情拦下来!)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觉得这方案严重存在问题 为什么不去反应 阻止?  如果这样的事情存在 那么我就是这样一个神经! 

 三 现在你看到的是讨论的样子么? 还有你不要断章取义 ( 你说要把事情拿到论坛来讨论 但是你明白这是南麦的活动 不是整个麦田所有分社的活动 很多事情 1个人没有参与其中是不能体会到的  !) 这句话的意思着重点 大家会明白

四 再则,你说(我是没知道全部内情就乱发引发莫须有的风波???)这个话我好像没说吧(还有你所发表的题目 与事实差距很大 造成了有些莫须有的问题!)这是我的原话 要是你不明白 我解释给你听 莫须有的问题 指的经费过大 涉及人员等等问题  我承认确实不知道后来到此时你们的进展,但大家都知道我说的只是我知道的情况,只是希望大家就这么一个框架作个探讨. 那么请你语言运用的好一些 标明  计划在进行中 不明!要不然这样的误会会越来越大  到此结束 我不会再在论坛发表有关此事任何东西!

1.即使我觉得是有问题的---何况这个出发点是好的活动我只是个人反对而已------我也没必要也没能力阻拦下来,我只是表达我的意见.

2.一个没有参与的人是不能......---这句话是不是说这里任何一个发表意见的都是见人就咬的疯狗????????

3,我也想结束了.---我引用雨桥北北的收尾时就已经不想再多说一句话了.无奈树欲静而你这股风不止,我只有奉陪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孟在2009-6-26 11:06:00的发言:

1.即使我觉得是有问题的---何况这个出发点是好的活动我只是个人反对而已------我也没必要也没能力阻拦下来,我只是表达我的意见.

2.一个没有参与的人是不能......---这句话是不是说这里任何一个发表意见的都是见人就咬的疯狗????????

3,我也想结束了.---我引用雨桥北北的收尾时就已经不想再多说一句话了.无奈树欲静而你这股风不止,我只有奉陪到底!!

(一个没有参与的人是不能......---这句话是不是说这里任何一个发表意见的都是见人就咬的疯狗????????) 请你不要 漏掉后面两个字  体会  还有全文的惯穿  还有我很明确的告诉你 我针对的是你 和其他人没关系  而且 我没有你那么说话恶毒   我说不出疯狗两字!奉陪无所谓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话我讲的很清楚 对于北北他们所认为的是13所小学的事 与这个无关  对于你发这样的帖子 我的态度是坚决的  无形的把一个大帽子扣在了南麦的头上是极为不合理的 你说认识到了自己的激进但是你还是保持着激进  那说和没说一样! 自说自话!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当初说我头脑发热 才出了这个方案  所以我才说你可以去总部反应啊!如果我的计划不切实际 我想也不会通过! 那么我们也不可能实行!  你说无奈树欲静而你这股风不止  你打了人一巴掌 就说算了 那是佛能忍的 我忍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结束了 我要按照多数人的意见 不再发表任何言论!
发表于 2009-6-2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6-27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题好像没有讨论的必要

1,麦田只是组织捐建了学校而已,学校老师和麦田没有关系。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不必借道麦田,直接联系山区学校。

2,再就是希望麦田管理层能有自己的判断,不是所有的荣誉都可以接受。

  麦田控制不了的事情需要当即否决。荣誉即是枷锁。

发表于 2009-6-27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属于个人观点,不代表麦田立场
发表于 2009-6-2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离石在2009-6-27 0:35:00的发言:

这样的话题好像没有讨论的必要

1,麦田只是组织捐建了学校而已,学校老师和麦田没有关系。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不必借道麦田,直接联系山区学校。

2,再就是希望麦田管理层能有自己的判断,不是所有的荣誉都可以接受。

  麦田控制不了的事情需要当即否决。荣誉即是枷锁。

赞成!我一直关注着.直到现在还没弄清楚你们是代表个人还是南麦???难道这就是南麦给我的印像:一个没有组织跟团队的南麦???

以上只代表个人观点.最后还是引用一句话:谢谢这些孩子给我们一个表达爱的机会!

发表于 2009-6-2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离石在2009-6-27 0:35:00的发言:

这样的话题好像没有讨论的必要

1,麦田只是组织捐建了学校而已,学校老师和麦田没有关系。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不必借道麦田,直接联系山区学校。

2,再就是希望麦田管理层能有自己的判断,不是所有的荣誉都可以接受。

  麦田控制不了的事情需要当即否决。荣誉即是枷锁。

哈哈,离石果然是简洁而切中要害哈!

 [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6-28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老师难道不是麦小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老师,建再多学校又有何用?其实这个没有意义的讨论是可以结束了,关于楼上楼上的,我可以回答你,南麦之前的确是没有组织跟自己的团队,但是,通过这次活动的策划。南麦已经有了自己的组织人员和团队!!

     我们欢迎任何一个人给我们的工作和活动提出任何的质疑,这也是我们进步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说我们借道麦田,这句话,我不能够接受,如果不是因为麦田,我们不会走到一起,如果不是因为麦田,不是因为麦小,我们不会有这个策划和想法,我们做这件事,只是最初的动机,没有任何的想法,而事情发展讨论到目前的地步,已经偏离了他的轨道,所以,我也建议,真的可以结束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讨论了。

    顺便说一句,关于这次的活动,南麦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前期准备,大家拭目以待吧!!无论结果如何,即使失败。南麦也会有从头再来!!一个团队的发展,永远不可能是一帆风顺!!我们有接受失败的力量,也有重头再来的勇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8 7:56:37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没必要讨论了还讨论啥~! 站着说那么多话都不腰疼啊 来 来 来 大家坐下来喝咖啡!!!  我请客! [em01] 为了所有人的明智 和冷静 还有什么 呱唧呱唧!!!! 那谁 做你该做的事去  别学我那臭脾气!大家的意见 是要听的 他们是为矫正我们的团队观念 及错误的做法! 作为新人要向老同志学习 ! 还有呢对不起了各位 事 现在么 已经做了 也停不下来了  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人家说我们没信用不是?至于南麦有很多的不足 还希望大家多体谅 多帮助! 对于我的个人主义 如果总部要有什么追究呢我一人接受! 有什么得罪的呢 就多包含吧 !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行一方者在2009-6-27 9:01:00的发言:

赞成!我一直关注着.直到现在还没弄清楚你们是代表个人还是南麦???难道这就是南麦给我的印像:一个没有组织跟团队的南麦???

以上只代表个人观点.最后还是引用一句话:谢谢这些孩子给我们一个表达爱的机会!

这位前辈问的比较好  我们做的事情是代表南麦呢 还是个人呢  那么你可以来我们南麦做客 我想很多人会乐意回答你的问题!至于我 我肯定不能说我代表南麦!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离石在2009-6-27 0:36:00的发言:
以上属于个人观点,不代表麦田立场

恩 要明确 自己是代表不了组织的! 这个是  行一方者前辈教导的!   向前辈致敬!

发表于 2009-6-2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死我啦!!哈哈!!

发表于 2009-6-2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zj1985zj014在2009-6-28 8:31:00的发言:

这位前辈问的比较好  我们做的事情是代表南麦呢 还是个人呢  那么你可以来我们南麦做客 我想很多人会乐意回答你的问题!至于我 我肯定不能说我代表南麦!

我是新麦客,喜欢到处路过并学习。。。。。。只是提点自己的想法,不到之处请见谅!

 继续关注本次活动,因这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谢谢南麦们!!!

发表于 2009-6-2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可以借鉴下其他民间公益组织的运作方式,有成功案例可供参考.

当然我说了不算

[em07]
发表于 2009-6-28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离石一脸的坏笑,小样![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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