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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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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破衣 于 2010-9-2 18:46 编辑

古人云:授之于鱼不若授之与渔。
故事一:小白兔和小灰兔,两只兔子同去玩耍,遇到一只兔阿姨,兔阿姨拿出两种东西让两只兔子挑,一者萝卜,一者萝卜种子。小白兔拿了种子,小灰兔拿了萝卜。一年之后,两只兔子又在兔子阿姨家见面了,小白兔用车子给兔阿姨送萝卜,小灰兔再次来想让兔阿姨送自己萝卜。
故事二:两童子贫苦,见一渔翁,渔翁送两童子鱼吃,一童子得鱼而喜辞,一童子不愿受鱼而求渔之术。而后,一童子故贫,而一童子已能自足矣。
故事三:某人大贫,数日而不得一餐果腹,奈何行乞乡里。有翁接而教化之,“子,非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之人,奈何行乞。我将教汝渔之技,习之而可不死也!”奈何某人奄奄一息,复求以食。翁不许,教其学渔。渔技不成而死已!
前些年出版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有相关的“慈善事业”的词条,释义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
中国麦田计划,中国民间草根公益组织当中的其中之一,五年来的发展让大家瞩目,也同时被一些人士质疑。质疑之处无非两点:1。麦田计划至今没有找到自身存在可以依托的法律认可。2。像麦田计划这样的公益是否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可行性。
甚至,作为麦田计划操作者本身目前应该还是很难将自身定义在,到底是属于“公益事业”还是“慈善事业”方面去。
以上三个故事,一条搜索内容,两点质疑,以及麦田如何定位的问题。如果分散开来,放在社会上让大家众口评说,我想一定是众说纷纭,百家争鸣!但是如果是像这样的放在一起来看,稍微有头脑的人都不禁莞尔一笑。原来麦田其实如此而已。太多的解释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必要。
作为一个麦客,我们只要记住几点就可以从容“麦田”,做一个快乐“麦客”了。
1。“渔”和“鱼”的授予问题要看两个条件。一,对方是否需要。二,我是否有能力给。两者综合,力所能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2。作为公民,法无禁止即允许。麦田计划没有做违背道德的事情,不伤害别人,支持党的领导,不参与政治问题,只要麦田计划所做能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个人,有利于社会发展,在不违背社会基本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大胆作为。
3。麦田计划的存在价值,5年来被我们的行动所验证,被志愿者的亲身经历所验证,作为中国民间公益,民间慈善事业的一种摸索,麦田的存在有其不可低估的价值,对国家立法,文化推进都有这一定推动作用,我们做我们能做的,只要不把自己扮演成一个慈善家,救世主的角色。我想快乐就在我们每个麦民身边。
4。麦田一定要定位的话,还是定位在草根民间比较合适,公益太大,慈善太难。我们对自己说“行善不嫌其小”。
助学,帮助大山里的孩子是麦田的基本定位,这个定位不要变,要坚持,不要怕人家说三道四,我等但求无愧于心即可。相信质疑也是一种促进,有可能还是另外的一种宣传方式。
5。坚持麦田AA制,不要为了慈善而慈善,不要为了公益而公益,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麦田”。

   以上比较杂乱,戏称乱弹。一时心得,共享!

发表于 2010-9-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沙发这么久了都没人来坐呀!!!便宜我了!!
不过,写得很细,感谢楼主,
发表于 2010-9-1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文章,很喜欢看破衣大叔写的东西
发表于 2010-9-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叔写的很到位,赞一个。支持麦田。我顶。。。
发表于 2010-9-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看过,不止一次,后面的话,看过,仅此一次。。。
发表于 2010-9-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为了慈善而慈善,不要为了公益而公益!
说得好!
顶!
发表于 2010-9-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真好!
公益太大,慈善太难,麦田还是定位在草根就好。
发表于 2010-9-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句:“行善不嫌其小”。
是啊,做自己认为对的,快乐生活、快乐麦田!
 楼主| 发表于 2010-9-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关注
若干年后 我们会说
我们曾一起走过麦田
发表于 2010-9-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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