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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散助学”这一说法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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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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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可岛 于 2013-4-20 16:55 编辑

。。。。。。?
发表于 2013-4-2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就。。。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13-4-2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出来一个大佬级的人物发言。

何为大佬?
麦田也有大佬?

只听说过中国足球有大佬,那是中国足球的专有名词,踢球不怎么样,但是名气很大,脾气很大,经常带坏下面的小球员。


但不知道所谓的麦田大佬级是什么样?


。。。  。。。  。。。


咱这嘎嘎新的新生代是无权探讨。。。。




这可好一下子过滤掉99%的探讨。。。


最后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实在是高明!!!。。。。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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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还是喝点酒好啊......
发表于 2013-4-2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假装看明白了,如果读错了,解释权归团长

其实零散不零散不过是个概念,现在的矛盾,是团队的需求和某些规则、门槛之间存在矛盾。简单说,团队如果觉得有需要,5个孩子凭啥就不能是个正规资助点,还非要叫零散?团队如果有能力,新点为嘛就不能35、40个孩子?当然,只是为了高喊改革找存在感的不在此列,这些都是针对真正想做事的人和团队,咱就不举例,不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不过,话说,大白天的,团长就喝多了,当心小草来了诶~!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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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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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海达


   你抛出的问题很是耐人寻味的!!!

   无声胜有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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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来武汉搞二杯
海达 发表于 2013-4-20 17:31



    有机会一定去叨扰团长,话说俺不是你对手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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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一线的志愿者想做点事情不是很容易啊,就是倾尽心力又能如何,内耗了的估计80%。。。。
发表于 2013-4-20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一线的志愿者想做点事情不是很容易啊,就是倾尽心力又能如何,内耗了的估计80%。。。。
小柔 发表于 2013-4-20 19:12

    用好剩下的二十
发表于 2013-4-20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好像不是问题的问题:个人觉得没必要在这些问题上纠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不了,请团队帮助解决,在不行,请总部帮助。还不行:直接毛遂自荐。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但是反对眼高手低:发现问题,却无法提出改进的方案、方法、方式。既然是草根,那么从我们自己做起,影响你周围的人吧,向你认为对的方向前进,相信武汉分社、团队会做的更好。想你们学习、向战斗在一线的志愿者致敬。
发表于 2013-4-2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假装看明白了,如果读错了,解释权归团长

其实零散不零散不过是个概念,现在的矛盾,是团队的需求和 ...
北溟有鱼 发表于 2013-4-20 17:28



   小草今天还真的去了。。。
发表于 2013-4-20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麻叶儿


    哈哈哈,难怪,那就没问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4-2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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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明天我遇到小草的时候会稍微带一带,她应该不知道喝酒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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